北京老旧小区养老场所不足 专业护理人才成空白
今天上午,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,会议听取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实施情况报告。人大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在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展开执法检查的同时,也对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展开了重点检查。
报告指出,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,只有半年,时间段,任务新,头绪多,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,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实施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,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。
养老服务场所不足
在设施建设上,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没有具体规定。然而,北京市城六区1600个老旧小区养老服务场所严重不足,适老性无障碍设施改造尚未开展。北京现有的社区资源利用不够,闲置的国有资产,因为没有具体的政策措施未能收回和利用。
同时,已建成的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运营不善,服务功能不适,提供的居家养老项目有限,床位闲置现象突出。
专业护理人才基本空白
针对北京市96%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,北京需要大量能够提供该项服务的专业机构和人才。目前,北京全市有9千多家社会养老服务商,但是真正形成品牌的很少,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优质、便利服务和产品十分有限。
目前,北京近300万居家老年人需要与之相应的养老服务人才,但总量严重不足,特别是为近69万是能、半失能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护理人才基本还是空白。
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面临的挑战,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在实施过程中除了面临的问题,更在宣传、落实、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。目前,北京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形式多样的养老模式,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必将为养老服务改革提供更多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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